李道忠同志在全市科技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2-04-28 11:43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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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应该而且可以

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助推器

(2012年4月2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今年全市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做一汇报,主要报告三个部分:

      第一,知识产权有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助推器的工作基础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科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支持下,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知识产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取得新成效,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再上新水平,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得到新改善。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专利申请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2011年专利申请3828件,其中发明专利582件,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特别是鄂办发[2011]6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中列入的专利考核指标---专利授权数量达到1393件。2011年,我们还荣获“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先进集体”,这是地级市唯一获此殊荣的。2011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宜昌国家专利产业化(宜昌农业)试点基地,这是我们获得的第十块国家级铭牌。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表明宜昌知识产权工作继续保持了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城市中的领先地位,为知识产权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助推器夯实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第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为知识产权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助推器提供了动力支撑

      2012年1月5日,全国知识产权局长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首先传达了王岐山副总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最新指示。王岐山副总理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大转型期,这为创新和知识产权实践提供了最好的现实基础,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机遇期用足,同时又要做好干好知识产权工作还要经过艰苦卓绝、长征式努力的思想准备。会上,田力普局长做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重点总结了知识产权工作在融入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深刻分析了当前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机遇与挑战,提出了面对新形势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新思路,安排部署了2012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要注重谋篇布局,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做好宣传发布、政策解读和实施推进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部际联席会议重点联系单位工作制度。加大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力度,加快行业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平台和分析研究机构建设。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和地方试点,开展农业种业和服务外包业知识产权政策研究。二是协调政策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合相关部委出台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预警机制,继续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态势研究。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决定》,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四是强化工作导向,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163.3万件、授权9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2.6万件,同比增长34.5%,发明专利授权17.2万件,同比增长27.4%;我国受理PCT申请17473件,同比增长35.3%。2012年要继续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五是推动完善国家资助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六是紧贴社会需求,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控制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力争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周期分别控制在23个月、4.5个月和3个月。七是夯实事业基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职务发明条例》的制定发布,为人才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专利工程师职称评价体系。恢复开展专利代理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促进专利代理行业执业水平的提高和规范管理。八是突出工作特色,优化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2012年3月8日,全省知识产权局长会议在武汉召开,王东风局长做了《奋发有为、乘势而上,努力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年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二是进一步做好专利申请目标管理工作。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专利工作在全国“提档进位”,最重要、最直接的指标就是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现在从国家到地方,突出强调发明专利拥有量,因为在“十二五”规划中列入了该指标,对各级政府有约束力。我们也要适应这种转变,将推动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核心指标,不断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三是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努力为全省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要加强谋划,制定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强化督导、检查,努力形成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合力。四是进一步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和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知识产权制度重要保障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要密切联系省法制办、省人大等部门,积极推动专利地方性法规建设,争取修改出台《湖北省专利条例》。六是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要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在抓好量大面广中小企业的同时,实行重点专利示范企业联系制度,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专利示范重点骨干企业。七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八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提供各项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要做好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工作,不断提高电子申请率。

      从全国、全省知识产权局长会议精神可以深刻地感受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发挥支撑转型、引领升级的作用;建设创新型城市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发挥激励创新、促进发展的作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发挥推动增长、改善民生的作用。可以说,全国、全省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让知识产权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助推器提供了动力支撑。

       第三,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认真做好今年知识产权各项工作

      2012年全市知识产权的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促进全市专利申请数量、质量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12年科技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中专利目标任务,全市专利申请量5340件,其中发明专利1200件;专利授权数量不低于1600件。为此,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 服务于创新型城市建设,努力推动全市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再上新的台阶。

        从2010年起,省委、省政府每年对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排位前5名的市(州),前20名的县(市、区)和进位快的前5个的县(市、区)分别授予“湖北省科技创新先进市县”和“湖北省科技创新进位先进县(市、区)”。对于县市区来说,绝大多数专利指标在全省的排位低于经济指标在全省的排位。我们要看到,宜昌正处于历史上最快最好的发展时期,我市广大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很多好的技术因为没申请专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对此我们要有紧迫感。今天,市科技局已将今年包括专利指标在内的目标任务下达,任务就是命令、任务就是责任,我在此表态,市知识产权局坚决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并全力协助各县市区完成专利申请任务,努力实现连续第三年的满门红。

      (二) 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产业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预警机制,继续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态势研究。加强行业知识产权分析研究定点机构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助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按照国家局《知识产权托管考核标准》,推选若干优秀服务机构为一批中小企业提供专利服务。

      开展宜昌市上市和拟上市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战略工程。借势培育一批具有战略工程的新生力量,选定5家已上市企业和15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后备企业或以自主核心技术为主要特点的后备企业为目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

       (三) 服务于创新发展环境,全面加强执法维权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执法保护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决定》,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开展执法工作绩效评价,健全激励机制。创新专利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完善执法协作。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企业海外专利维权援助机制,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协调机制。制定2012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平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商品流通集散地、产品制造集中地、各类大型展会、货物进出口环节检查整治为重点环节,以权利人反映强烈、消费者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领域为重点领域,以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设计产品等为重点产品,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积极受理专利纠纷案件,加大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力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维护好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四) 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有效构建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推动完善国家资助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规范专利资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并完善专利申请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申请档案数据库。

      促进专利技术运用。加强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等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落实《宜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公共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动态调查机制。选定3-5家企业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做强做大。

      (五) 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力,逐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中国宜昌水电信息中心建设,促进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实施专利文献信息情报支持工程和企事业单位专利信息利用促进工程。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加速发展。实施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落实倾斜扶持政策,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新途径。

      (六) 服务于人才强市战略,继续夯实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长效体制。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断加大投入,拓宽培训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方法,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七) 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区域管理工作

      推动优势区域跨越式发展。实施区域知识产权促进工程。出台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适时出台重点经济区域专利工作指导意见。促进重点地区加快发展。开展“宜荆荆”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群的工作。按照国家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的文件精神,出台相关合作协议,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以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交流。组织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加强与发达地区的知识产权工作交流合作。举办以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主题的行业性知识产权会议和培训。

      (八) 服务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社区和农村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青少年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和高校知识产权巡回宣讲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在重要报刊开设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传专栏,进行自主创新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系列报道,编印《知识产权信息》专刊。认真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到宜昌市委中心学习组讲课事宜。

      同志们,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号角已经吹响,知识产权应该也可以大有作为,让我们开拓创新,共同努力,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