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积极行动贯彻落实《湖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或县市区管理办法(暂行)》
日期:2014-07-08 14:51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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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宜昌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工作力度,同时争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荣誉称号。”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宜昌市制定了大、中、小三级工作目标,即大目标是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中目标是申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小目标是争取每年有2个以上县市区申报省级知识产权试点,1-2个县市区申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宜昌市辖14个县市区获得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全覆盖。
宜昌市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工作的开展:一是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召开半年工作总结会,全面部署申报相关工作,形成开展申报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彻底摸清家底,梳理已当选省级试点示范城市,筛选出具备申报条件的县市区,作为下步重点申报对象;三是制定激励政策,自2014年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每年增长20%以上,并对试点示范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评议、专利转化运营等方面工作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争取对获得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