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印机设立发明创新奖

日期:2012-06-27 14:53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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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专利申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就可获得最高1万元的奖励”。为弥补自身技术力量的不足,宜昌东方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设立了发明创新奖,重奖在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
  
    奖励规定,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给予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给予外观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同时,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并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实用性的专利,由企业研发中心组织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点军区祝琴 陆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