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制度

日期:2013-07-01 16:38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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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联络沟通,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能力,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和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不断增强我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县探索建立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制度。

   知识产权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能力;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专利申请、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和资助等事宜,提高企业的专利创造能力;开展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战略研究等工作,加强企业专利信息利用,促进实施转化,提升专利技术的经济产出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利维权活动;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及时反映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县三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已明确了一名知识产权联络员。县知识产权局对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员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统一建档管理。通过联络员向所在企业传递我县知识产权工作政策和信息动态,并对联络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免费业务培训,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