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加大专利奖励力度 实施奖励常态化

日期:2013-08-09 16:43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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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申报专利的积极性,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原《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明创造专利奖励办法》中的奖励标准进行调整,自2013年起,由原来的发明专利奖励15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奖励800元∕件、外观专利奖励∕件分别提高到3000元∕件、2000元∕件、1000元∕件,并将提高标准后的奖励实施常态化,不定期,不限时,只需专利权人凭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即可在县知识产权局领奖。每年年终经专家评审,对特别优秀且实施转化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另行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