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日期:2013-09-12 17:45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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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远安县被确定为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这是湖北省获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的9个县(区)之一,宜昌市仅远安县入围。
    近几年来,远安县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全县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以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培训为重点,以增强保护意识、扩大总量、转化运用为主要任务,积极完善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2012年,远安县专利申请达到348件,是近5年的总和,完成的专利申请量占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8.9%,位居全市8县(市)第一名,全市8县(市)6区第三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0件,占市下达目标任务的236%,位居全市8县(市)6区第一名。专利授权108件,是近2年的总和,增幅位居全市第一。全县拥有注册商标32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3件、湖北省著名商标11件、宜昌市知名商标13件。
    远安县将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为契机,按照“建章立制、着力宣教、服务企业、有所突破”的原则,将强县工程试点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动企事业单位成为知识产权主力军,大力推进专利成果转化,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实现远安建设全省山区经济第一县和宜昌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科技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