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从"锦上添花"到"雪中送炭"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就此建言献策,要求从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风险承担机制、提升中介服务能力等方面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中小企业发展解决燃眉之急。
三大问题掣肘
2009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权质押合同金额达160亿元,虽然相比2007年有了成倍的增长,但这对于亟待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而言,还是杯水车薪。“近年来,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中小企业和规模迅速增加,对于促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总体上,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李玉光与全国政协委员冯军、葛俊杰、王欣、刘汉元、王舰等人一起,提交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提案》。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涉及多个部门,政策制定上存在缺位、错位问题,在目标设置、工作进度和资源调配方面未形成合力。”李玉光指出。比如,在支持力度上,北京、上海、广东等出台了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等政策措施,为银行降低风险,为企业降低成本,极大推动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反,大部分没有政策支持的省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对滞后。
不过,就是在一些出台知识产权贷款贴息的地区,也出现了上千万贷款贴息发不出去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志敏指出,银行惜贷,深层原因还是因为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对经办人员的尽职免责机制尚未建立。
他解释说,知识产权质押不具有一般动产质押所具有的占有、留置等特性。一向注重“安全性”的银行,因为对知识产权变现能力把握不足,为减少风险,往往偏向于规模较大且处于扩张期的企业,而不是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这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本高、受惠面窄。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所言,一些银行在选择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时还是在“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2009年,天津市出台了促进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办法,其中授信免责条款,促成了一笔2000万元的无担保专利贷款。然而,这还只是个案。
三个方面完善
在政策支持上,李玉光表示,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通力协作,稳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尽快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及其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创新中小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何志敏补充说,比如,尽快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资金,实行贷款贴息、建立风险担保基金等。
如何应对质押贷款所承担的风险无疑是解决当前困境的关键。对此,李玉光建议,应该加强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引入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共同应对风险,扶持资产评估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开展相关业务,进而减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
“关键是要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保障机制。”李玉光强调,应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业务考核体系和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并鼓励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知识产权质押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为加强知识产权评估、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何志敏建议,我国应鼓励有条件的评估、交易等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扶持中小评估、交易等中介机构快速发展,从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也许有了政策的保障,机制的完善和中间环节的顺畅,知识产权将会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途径,知识产权才有望创造出更多的真金白银。(知识产权报 特派记者 张海志 刘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