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在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评选你单位 同志为2008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发明人)。请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08年4月7日前传真至我局。
联系人:肖畅荣
电 话:6252902
传 真:625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