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的通知

日期:2010-09-03 16:15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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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知发管字[2010]93号文件,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竞争力,充分展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与名优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定于2010年11月6日至8日在无锡太湖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

为大力推进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促进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将组团参加本届中国专博会。希望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企事业单位认真选送优秀项目参展,塑造企业专利与品牌形象,展示宜昌优秀科技成果。具体事宜如下:

一、展会主要内容

1、国内外高新技术与名优产品的展示与交易

2、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以及培育商标产品展示

3、专利技术转让洽谈、优秀专利技术评审、十佳企业评审。

二、展览形式

 1 实物、样品、模型、图片、广告、音像。

 2 现场演示、技术转让、商贸洽谈、招商引资、信息发布。

三、参展费用

1、会务费:600元/人,含参展证件、会议资料、会刊等;

2、会刊费:100元/项,参展技术、产品、企业简介,200字左右;

3、展位费:600元/项、展板制作费:100元/项;

4、普通评审:1100元/项,含金奖、银奖、创新奖奖牌、证书制作费,未评上者费用全部退还;

5、特别金奖评审:2000元/项,含奖杯、证书制作费,未评上者费用全部退还(申报条件:曾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展会金奖的项目)。

注:4、5项均为自愿申报。

四、参展办法

1.展板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各参展单位请认真填写《参展登记表》,并提供制作展板用的项目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图片要求JPG格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2、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核上报的参展项目,从中选择优秀专利项目参展。

3、自愿参加项目评审的单位,请认真填写《申报评审调查表》及相关的评审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递交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

参加评审项目需提交相关的评审材料:专利证书或全套专利申请文件;各级奖励证书;产品照片;凡涉及食品、药品、饮料、调味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等项目,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鉴定和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技术、产品鉴定书与说明书;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卫生检疫报告等。

五、日程安排

11月4日至5日     报到、布展,5日下午预展

11月6日上午       开幕式

11月6日至8日     展览交易

11月8日下午       闭幕、撤展

六、联系方式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与执法科

联系人:肖畅荣  徐海军

电 话:6252902

电子邮箱:xcr9516@126.com

                        20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