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专利奖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3-27 10:58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责任编辑:1阅读量:

                                          宜高高发[2012]1号

区各相关单位、各专利授权自然人:

为进一步激励创造发明、推进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提升我区专利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根据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开规[2011]4号)文件精神,现在全区开展2011年度专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猇亭园区、湖北深圳工业园、白洋工业园、武汉国家生物产园基地宜昌产业园、点军磁电子高科技产业园、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权人、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二、奖励标准

1、授权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件;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3000元/件;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件;

4、在校大中专学生授权专利享受奖励的同时,根据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资助。

三、申请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各一式二份)

1、《宜昌高新区2011年度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专利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

3、专利证书领取时交纳的年费发票复印件;

4、申请奖励的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申请奖励的个人须提交专利权人身份证或所在地居住证明复印件。

四、奖励申请工作

1、各申请奖励的专利权人请于2012年4月30日以前将申请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上报区高新局。

2、区高新局会同财政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管委会审批。

3、专利奖励审批结果及资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责任追究

专利奖励申请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已奖励的费用全数追回,取消后三年申请区授权专利奖励的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请各相关专利权人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并按要求认真组织申请。

联系人:袁素平    电话:0717-6623825

电子邮箱:7816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