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3-01-31 17:21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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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知发〔2013〕6号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现将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按照办法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邹琼
联系电话:0717-6252902
附件:1、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О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