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宜知发〔2015〕17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启动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相关部署,组织辖区内骨干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于7月14日前将企业申报汇总情况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科。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刘兵
电 话:0717—6252902 13872675319
电子邮箱:421908631@qq.com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7月7日
|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