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6-05-06 16:43来源:规划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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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知发〔2016〕20号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2014年度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自立项以来,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和项目承担单位依据项目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进展顺利。为及时总结我市专利产业化工作,检查项目实施成效,更好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工作安排,市知识产权局将委托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组织2014年度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14年度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6年5月27日前做好项目验收相关准备工作,并向各知识产权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材料如下:

  1、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市知识产权局项目经费下达文件复印件;

  3、项目验收申请书;

  4、项目结题调查表;

  5、项目产业化工作总结报告;

  6、项目产业化取得的专利(申请、授权)一览表(含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发明名称、申请人)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7、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应同时提供项目相关账务处理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验收材料需提交纸件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三、验收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照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认真准备验收材料,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2、请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按照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在7月3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内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在项目承担单位验收材料上出具县市区单位审核意见。

  3、市知识产权局根据需要,采取实地考察、参加项目验收会、听取汇报等形式抽取部分项目进行验收检查。

  4、项目验收后,有关材料请提交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联系人:邹琼,电话:6252363,E-mail:76564105@qq.com。

  附件:1.2014年度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

    2.项目验收申请书。

    3.项目结题调查表。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6日

 

20号文附件一:2014年度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

20号文附件二:验收申请书

20号文附件三:验收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