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阶段性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宜知发〔2016〕33号
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阶段性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示范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鄂知办【2014】55号)和示范企业建设工程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阶段性任务内容和进度安排,我局决定对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请各试点企业参照示范企业建设工程内容和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已签订的工作任务书及工作计划,全面认真地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梳理,实事求是填写《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阶段性总结表》,并对照《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考核表》进行自评。省局将对不符合继续建设条件的企业予以调整。请各企业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考核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汇总后报送至知识产权局协调科。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刘兵
电话:0717--6252902
电子邮箱:421908631@qq.com
附件: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阶段性考核的通知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阶段性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示范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鄂知办[2014]55号)和示范企业建设工程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阶段性任务内容和进度安排,我局决定对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涉及200家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附件1)。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在考核企业完成示范建设工作情况的同时,要对本地区示范企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二、考核内容
各试点企业应参照示范企业建设工程内容和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已签订的工作任务书及工作计划,全面、认真地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梳理,实事求是填写《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阶段性总结表》,并对照《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考核表》进行自评。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应对照企业已签订的工作任务书及工作计划,客观公正对企业自评的《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意见,省局将对不符合继续建设条件的企业予以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考核形式
此次阶段性考核由我局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负责具体实施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考核工作,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负责工作督导落实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
(二)企业考核工作要求
各有关企业需按照考核要求,将考核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件一式一份提交给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检查组。考核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汇编成册:
1.《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阶段性总结表》(附件2);
2.《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考核表》(附件3);
3.《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考核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三)市州考核工作要求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企业提交的考核材料,深入企业实地检查核实相关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对本地区建设企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设工作前后知识产权数据变化情况,集中反映推进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撰写本地区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总结报告及各企业考核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汇总后报送至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阶段性考核企业名单
2.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阶段性总结表
3.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考核表
联 系 人:张 晶 余 嵩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广八路8号(430072)
联系电话:027-87660522 87642390
电子邮箱:hb12330zj@163.com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11日
省局通知的附件一.docx
省局通知的附件二.docx
省局通知的附件三.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