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首批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宜知发〔2016〕34号
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阶段性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我省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核心载体,是建设创新湖北和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支撑。为有效增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和服务在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挖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潜力是能力,充分发挥其激发内在创新活力 、提升全市创新水平的重要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能力提升工程”。请有意愿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于2016年8月23日前将申报书表报及统计表电子件和纸件一式一份送至知识产权局协调科。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刘兵
电话:0717--6252902
电子邮箱:421908631@qq.com
附件:关于开展首批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试点的通知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关于开展首批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试点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我省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核心载体,是建设创新湖北和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支撑。为有效增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和服务在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挖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潜力的能力,充分发挥其激发内在创新活力、提升全省创新水平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能力提升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自愿申请、市州局推荐”的原则,在全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首批遴选10家试点。申报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孵企业50家以上(含50家);
2.有明晰的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目标;
3.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和常态工作制度;
4.有稳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场所和人员;
5.与至少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应填写《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申报表》(附件1)和《在孵企业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2),将电子件和纸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当地市州知识产权局;
2.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按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核并择优推荐1家孵化器(武汉市除外),并将相关材料电子件和纸件一式一份于2016年8月25日前报送至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申报表
2.在孵企业专利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张 晶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广八路8号(430072)
联系电话:027-87660522
电子邮箱:hb12330zj@163.com
孵化器管理交流QQ群:163289583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15日
省局通知的附件一.docx
省局通知的附件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