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宜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宜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宜市知文〔2022〕1号),现就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在宜昌市城区(不含夷陵区)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办理符合《宜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规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企业在还款付息后,可按合同签订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予以贷款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贷款办理担保或保险的,按实付担保费或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同一家企业的单笔贷款利息和担保、保险费补贴分别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财政已经补贴的除外。
二、申报范围
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结清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上述项目已申请过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目录;
(二)《宜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相关合同及履行凭证(均提供复印件):
1.借款合同、质押合同;
2.银行放款凭证;
3.偿还贷款本金及对应利息的还款凭证;
4.贷款办理担保或保险的,提供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或保险费发票、担保和保证合同;
以上合同均需提供完整合同(含完整附件);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有不实之处,由申报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初审。请城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调科(联系人:曹晓小;联系电话:0717-6252902;电子邮箱:526863650@qq.com;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知识产权大厦905室),逾期不予受理。
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