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开庭审理专利侵权纠纷 志愿者现场观摩

4月27日,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口头审理荆州某企业诉枝江某企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并组织三峡大学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进行现场观摩。
今年3月,市知识产权局收到荆州市知识产权局移交一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荆州某企业诉被请求人枝江某企业侵犯其专利权。市知识产权局于3月14日立案受理,并成立合议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在被请求人现场调查取证,被请求人针对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事项进行了答辩。4月27日,合议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合议庭进行口头审理。请求人称,请求人拥有“一种萝卜清洗机”(专利号:201520469389.4)专利,请求人发现被请求人生产、销售的产品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请求市知识产权局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被请求人辩称,涉案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并提出现有技术抗辩,即涉案产品属于现有技术。合议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各自提交的证据以及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获得证据进行质证,双方当事人还就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涉案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涉案产品是否属于现有技术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宜昌知识产权维权中心(12330)组织三峡大学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进行现场观摩。通过此次观摩,志愿者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对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占领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有了直观的认识,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