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登记指南
一、办理时间及办理对象
质押合同订立之后,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办理。
二、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所需的申请文件: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2.专利权质押合同;
3.出质人与质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承诺书》;
4.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一致性声明;
7.其他文件;
上述申请文件需提交一式一份。
三、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注销手续所需的申请文件
1.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
2.合同变更/注销协议或者变更/注销承诺书;
3.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明;
5.一致性声明;
6.其他文件;
上述申请文件需提交一式一份。
四、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办理方式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的办理方式主要为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方式指当事人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注册电子账户,用该账户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登记申请,并上传相关文件。
五、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审批时限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合规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六、不予登记的情形举例
1.出质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不是全体专利权人;
2.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或已终止,或已被宣告无效;
3.专利权处于中止状态;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七、咨询热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027-87641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