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指南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分产业领域开展统一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二、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需在试点平台备案通过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不受产业领域限制。
(二)数据要求
参与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当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基准
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基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的产品。
三、认定流程
(一)备案申报
1.未备案产品,若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若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逾期未通过备案或更新的产品不参加认定。
3.鼓励各单位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 2023 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二)产品初筛
以团体标准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初筛。初筛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分产业认定环节。
(三)分产业认定
组织各产业领域专家,分产业对初筛通过的备案产品进行评价,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形成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公布及证书发放
对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并在试点平台上进行公布。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四、相关要求
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备案单位,要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撤销已备案产品、取消认定资格。

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流程图


